打印本页
星期一, 18 7月 2016 11:17

从今年7月15日起俄罗斯停止发放不动产产权注册证

作者
给本项目评分
(1 投票)

从今年7月15日起俄罗斯停止发放不动产产权注册证

 

    从7月15日起有关停止发放不动产国家注册权证明的新法律修正案正式生效。

    从这一刻起,不动产产权及产权交易国家统一登记簿的摘要作为不动产产权授予和过户的唯一依据。而之前颁发的产权注册证无需更换。整体而言,这项新修正案不会给段购置和出售不动产的公民带来任何不便, -俄罗斯通讯社报道。

 

    修正案的实质

    从15日起,包括产权注册证明书复发在内,俄罗斯不再发放不动产国家注册权证明 -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指出。“有关不动产产权及产权交易国家登记”联邦法律修正案是这项新措施实施的根据。

    “从此,不动产产权及产权交易国家统一登记簿的摘要作为不动产产权颁发和过户的唯一依据。”-部门新闻处的消息称。

    摘要中指明具体人物在具体不动产进行注册权登记的具体日期,通过摘要可以了解,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在根据相关编号进行登记注册的具体时间。文件拥有纸质和电子两个版本。

    从内容上讲,确认产权登记的摘要与在房产买卖时从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申请的用于检查交易合法性的摘要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不动产产权登记的日期即为文件的发放日期。

    “例如,伊万·I·I于2016年7月1日获得了住房所有权登记摘录,产权有效期至2050年。但该摘录只能证明伊万·I·I在2016年7月1日时为该房屋的房主,但不能证明之后的房屋所属状态。为了证明在这之后伊万·I·I依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必须申请新的摘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亚历山大·马齐涅夫举了这样的一个例子。

 

    改革并未进行

    同时,经济发展部也表示,不存在实质上的改革。法律即承认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出示的摘要,也承认之前颁发的所有权注册证明。但从2017年1月起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出示的摘要将成为注册证明的唯一依据。

    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表示,在2016年7月15日前颁发的证明书无需更换,之前颁发的这些文件确认了产权权注册和过户的时间,即,证明的颁发时间。

    该部门解释称,在该法案生效之前,房主在进行不动产产权注册时可以选择是否获得.

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出示的摘要。而证明书的废止并不改变所有权注册的手续和过程。

    不动产所有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获得电子版证明,或是在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办公室,联邦地籍厅或是房产所在地所属地区多功能中心获得纸质摘录。

    值得指出的是,产权注册证的废止并不改变手续办理的期限。在没有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产权国家注册的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至于手续费也没有任何变化,自然人为2千卢布,法人为2万2千卢布。

    律师和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相关负责人员一直表示,由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颁发的产权国家登记摘录从2017年1月起将成为证明产权注册的唯一凭据。

    因此对于公民来说,产权证明的废止不会为他们带来任何风险,产权证明只不过是人们习惯性认为的重要文件,这只不过是一种误区。能够证明不动产现状的唯一材料是由俄罗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地图制图局颁发的摘录。房产所有人在办理不动产注册时可获得房产证明或摘要,但这些材料只是对产权的声明,并不是证明。”律师德米特里·谢克罗夫表示。

因此新措施能够避免普通公民在购买房产时获得错误的信息。因为纸质文件无法证明产权及时变更的情况。

 

阅读 980 次数
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