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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0 9月 2017 12:39

购房结算时的七大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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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结算时的七大常见错误

 

1、在产权注册前后付款

付款对于买方和卖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买方希望先得到房子再付款,而卖方则相反,希望先拿到房款再移交房子。通常,每个交易都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付款时间,大多数情况下由交易中更有诚意的一方承担更大的风险。然而,交易中存在更加公平的付款方式。例如使用银行保险柜进行现金结算或是不可撤销信用证进行非现金结算。银行作为交易中间人不允许买方在完成产权注册后撤走资金,也不会在交易未达成之前向卖方汇款。

 

2、付款时不写收据

付款时不写收据是房产交易时人们常犯的错误。许多购房者认为,交易合同的签署能够证明付款事实,而实际上唯一能够证明付款事实的是来自卖方(收款人)的购房款收据。“Метриум Групп”专家提醒大家:收据必须由卖方手写而成,必须指明合同双方的姓名,护照信息(以及在场证明人的护照信息),住宅的价格和基本信息,合同和收据的日期。收据可以帮助揭发最简单的诈骗把戏-如果卖方有意在收到购房款后否认这一事实。

 

3、 忽视检查购房款的真伪和数量

卖方一定要对获得的购房款进行检查,主要查看货币是否有损坏及货币的真伪。折损的钞票当然可以通过银行进行兑换,但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对方有意或无意的行为可能造成购房款短缺。更令人不悦的是收到假币。为了避免这些现象的发生,可使用银行或公证处的专业点钞机对货币进行检查和清点。在获得大笔资金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专业的仪器,而非人工清点或目测。

 

4 、没有选择正确的交易地点

买方要选择安全的见面地点进行交易,否则购房款和人身安全都存在风险。不要在没有人的场所进行交易,不要在自己家中或卖方家中进行交易。同时,人太多的地方也不适合交易-例如,餐厅,商务中心等。首先旁人可能进行抢劫或偷窃,而保安时常无法作出及时反应。其次,在钱财交接时可能会引起一些不良分子的注意。要和卖方找一个中立的地区进行交易。最好的选择是银行,因为信贷机构的安保措施非常到位,其次,如果该交易日后受到法院审理,那么银行工作人员是交易有力的见证者。

 

5、 付款时没有证人在场

如果由于某些原因使得合同双方在没有银行和公证员在场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交易,那么合同双方必须邀请第三人来充当证人。如果日后本次交易受到法院审判,证人可以证明购房款的交接事实,并说明一些细节:购房款交接的时间和地点,合同双方是否自愿参与交易等。证人至少要有两名,他们不仅需要在场,同时要在收据上签字,否则法院对其供词可能不予考虑。

 

6、 交付大量定金

卖方时常会索要购房预付金。这对买方来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产权登记之前交纳预付金时,如果之后顺利签订买卖合同,则没有问题。但如果交易在一开始就是一场有预谋的骗局,那么买方有可能永远无法拿回定金。因此,买方对待定金问题一定要小心谨慎,尤其是所要定金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约为房价的50%)。如果卖方并没有恶意,那么定金可视为买方对交易的诚意。通常情况下, 定金不能超过房价的5-10%。

 

7、忽视专业人士的帮助

为了确保交易的成功,需要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如房产中介,律师,公证员和银行工作人员。首先,他们对办理相关手续有着丰富经验。第二,在出现诉讼案件的情况下能够为法院能提供强有力的证词。第三,专业人士对诈骗行为的辨识度较高。

阅读 531 次数 最后修改于 星期三, 14 2月 2018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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